从不断压缩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时限,到直接豁免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从取消环评编制部分前置条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变为备案制,济南环评不断瘦身。近日,记者从济南市环保局了解到,12月起已经办理过环评审批手续的农户大棚蔬菜、旅馆等6大行业60个类别的建设项目将被豁免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符合规定的房地产开发类建设项目,环保部门也取消项目竣工验收监测。
环保验收监测扩为7家
济南市环保局将市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权限向县(市)区环保部门下放。同时,有序放开验收监测领域,建设项目验收监测单位由原来的1家,变为现在的7家。这2项举措从根本上解决了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时间过长和排队监测的问题。
新政策实施后,《济南市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以外的已由市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直接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区县环保部门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建设单位既可以选择政府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单位,也可以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山东省中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山东省生态学会、山东金禾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和山东唯真测试分析有限公司等山东省环保厅批准认可的、驻济的社会化监测机构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
60类建设项目从中受益
结合大部分小微企业在建设、运行过程中对环境无不利影响、在污染物排放中无扰民之忧的特点,济南市环保局制定了《济南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豁免目录》,通过豁免目录内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扶持。
如已经办理过环评审批手续的农户大棚蔬菜、食用菌种植、大棚农作物、旅馆、招待所等6大行业60个类别的建设项目将被豁免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建设单位只需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保部门,就可以当场取得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豁免材料。
对以前办理过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和2003年9月1日前已取得环评批复并纳入环保日常管理的建设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由过去的审批制改革为承诺备案制,即建设单位不需要再向环保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等多项审批要件,不再付费委托有资质的验收监测单位编制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只需要提交《济南市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备案申请表》,经审查符合备案条件后,便可当场取得环保部门的备案登记。
对供热使用集中供暖或清洁能源、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的房地产开发、办公用房类建设项目,环保部门取消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直接依申请到现场核查,项目环境要素满足环评批复要求后,直接出具验收意见。
污染物排放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原辅材料及产品不涉及危化品、不涉及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实际危废产生量小于1吨/年的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但基本不对环境敏感区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只要满足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并具有正常运行能力,在建设单位提交污染物达标排放的验收监测报告,并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环保部门直接出具验收意见。
弄虚作假从严从重处理
环境保护审批的简政放权并非一放了之,绝不意味着削弱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的监督,更不意味着环保部门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职责的弃守。”济南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对列入《济南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豁免目录》,但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以及污染物排放可能扰民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豁免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济南市各级环保部门已经搭建完善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平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进行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同时,环保部门将强化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责任追究,如发现在验收监测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对备案制项目按时、按比例进行抽查,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建设项目一律从严从重进行处理。”该负责人表示